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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显微镜下的大明 > 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

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(6 / 11)

马孟复在县丞任上很久,他给了这位新上任的知县一个建议:“俞辛宇素为不法,现在与程济等在船槽岭县龙上开窑取石,烧灰致富,殊属抗拒。捏坟并据岩口,希图再开船槽,殊属诡诈。俞辛宇、程济俱当重拟,庶儆将来。”

意思是要严加惩治,以儆效尤。

金汝谐十分赞同他的意见,在批示里讲道:“一以为己之利,一以为己之坟,自为得矣,如通邑大病何?”你们为了一己私利,也太不顾全大局了。

婺源县的一、二把手的态度如此明确,按说俞辛宇、程济算是撞到枪口上了吧?

没想到,金知县和马县丞研究了一下,发现这一枪还真是不好开。

俞、程两人的罪行无可争议,不过他们违反的是保龙禁令。该禁令属于地方法规,违法者的罪名可大可小。从重判一个“煽惑民众”,可至徒刑或流刑,如果想往死了整,弄个绞刑也不太难;从轻判的话,一个“违禁凿山”,打上几板子也就完了。

按照婺源县的本意,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。可大明各级政府的司法权限,限制很严格。知县的权限,只到笞刑或杖刑;再重一点的徒、流二刑,就得提交徽州府来判;若是死刑,还得送京里请三法司来定夺。

从金汝谐的立场来看,他绝不肯把这件案子上交。一交徽州府,上司肯定会想:谭昌言在位时,保龙令执行得妥妥当当,怎么你一上任便出了这么大娄子?俞、程二犯固然可恨,你的管理能力是不是也得商榷一下?

上任官员干得太好了,搞得现任压力巨大。金汝谐希望这事别闹得太大,县衙处理就完了。

以知县的权限,顶格处理,最多判个杖一百。当然,如果这个判决得到认真执行,俞、程二人肯定也吃不消,会被活活打死。偏偏大明律有规定,犯人有权赎刑,用缴纳罚款的方式抵扣刑罚。赎刑分成两种。一种是“律得收赎”,即法律里有明确规定的赎刑金额,并且不能赎全罪。比如你判了杖三十、徒两年,你可以交钱把徒刑赎了,但杖刑不能免;还有一种是“例得纳赎”,可以赎买全罪,一点不用受苦。

毫无疑问,俞、程肯定会采用“例得纳赎”的方式来脱罪。

根据罪犯经济状况,大明例赎分成三种:无力、有力、稍有力。无力者,依律执行;有力者,输纳米谷来赎刑;稍有力者,可以用劳役折银的方式赎刑。

具体如何折算,如今已不可考。不过在《在京纳赎诸例图》里有这么一个数据:判徒刑三年的,如选择运送石灰的劳役,工作量要折够三十七两八钱;判杂犯死罪的,运送石灰的劳役则要折够五十七两六钱。

【注释】《在京纳赎诸例图》:《大明会典》卷176《五刑·赎罪》收录了明代政府对赎刑的详细规定,其中,《在京纳赎诸例图》列有针对笞、杖、徒、流罪、杂犯死罪等刑的赎罪适用数目,包括做工、纳米、运灰、运砖、碎砖、运水和炭、运石等不同种类,并且,若是年老有疾病不能做工,可折钱缴纳。有的项目空缺,表示不适用于赎刑,如流罪与杂犯死罪,不能以“老疾折钱”来赎。

这是在京城的价格,地方上的价格会更便宜。最重的杂犯死罪,几十两银子也就赎完了,杖刑自然罚得更少。这些银子对穷人家来说,是倾家荡产的数字,可对开灰场的囤户来说,根本只是毛毛雨。

咱们现在大概能明白金汝谐的尴尬了。如果轻判俞、程二人,起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效果;如果重判,自己的官声怕是要受损。

金汝谐是浙江平湖人,新科进士,刚刚外放到婺源这里做知县。他在朝中有人关照,当知县只是刷个资历,自然要以求稳为主。

最后,还是积年的县丞马孟复教了他八个字:“上保县脉,下妥私情。”这八个字,和谭昌言领悟到的“各宜体谅”一样,道出了知县在地方上的生存平衡法则。金汝谐心领神会,很快判决出来:俞、程两个囤户各判杖刑,准其纳米例赎。

板子高高举起,轻轻放下。

反倒是洪天那个倒霉蛋,官府在他家里搜出几张蛤蟆岭的地契,强制给赎成官地了。没办法,县里的赎地政策快执行不下去了,需要点数据冲冲业绩。

在阅读保龙的故事时,有一点必须提醒诸位:目前保留下来的资料,都是出自官府记录、乡宦整理,倾向性很明显。俞、程二人究竟是地方恶霸,还是贫苦百姓抱团求活,不得而知。不过从灰户们此起彼伏、赶之不尽的状况来看,囤户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,绝非公文上一面之词说的那么奸邪。

书归正传。

判决完成之后,金汝谐张榜全县,再次重申了龙脉对于婺源的重要性,要求各地提高警惕,防止灰户继续为害。为了表示自己绝不姑息犯罪分子的决心,金汝谐在全县人民的注视下,宣布了一项重要措施:

他给那块保龙禁碑修了个遮蔽风雨的亭子……

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官府讲空话的调门越高,越说明他们不打算干实事。这个消息一出来,囤户们欢欣鼓舞,把灰窑挪得更隐蔽一些,免得知县大人看见为难;而山民们看到洪天的遭遇,自然把手里的地契捏得更紧,依附囤户的态度更积极。

龙脉山中,依旧是一派兴旺景象。

乡宦们看在眼里,恼在心里,可是他们也很尴尬。去催促官府吧?官府的态度比他们还积极,一会儿修个亭子,一会儿贴张告示,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。自己去抓那些囤户吧?龙脉广阔,人家往山里一钻,根本抓不过来。再说千钧之弩,不为蹊鼠而发机,一干见证过朝堂风云的致仕大佬,三番五次为小小的灰户抗议,也太没面子了。

一来二去,局面便这么僵下去了。

顺便说一句,万历三十四年又逢大比,这一次婺源县在应天乡试中,有两人过关。一个叫俞育,婺源汪口人;一个叫汪之达,本籍怀宁。也就是说,婺源士子只有一人中举,比上一届还惨。

不知这跟婺源龙脉问题迟迟不得解决的状况到底有没有关系。

到了万历三十七年(1609年)的应天乡试中,局面更惨了。婺源籍只得两人中举,而且这两个人的身份都颇尴尬。

一个叫李鏊元,是从徽州郡庠选贡入南京国子监的,和婺源县学无关,另外一个叫汪秉元,人家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,只不过籍贯是婺源而已,而且他参加的是北直隶顺天府乡试,跟南直隶都不是一个榜——大明为了保证各个地区的考生平衡,榜分南北,各考各的。

也就是说,真正从婺源县学出去赴考的,这一届又是颗粒无收。

光阴荏苒,白驹过隙,一转眼到了万历三十八年(1610年)。

明哲保身的知县金汝谐终于离任,此后他的仕途还算顺畅,短短一年,先是入觐留部,然后考选南广东道监察御史,前景颇好。婺源的小小纷争,对他来说已是过去式。

接替金汝谐担任婺源知县的,是一个叫赵昌期的官员,籍贯慈溪。

赵昌期是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的进士,三甲第二十八名,成绩中等。顺带一提,赵昌期这一届的探花,叫钱谦益。

赵昌期的出身不算特别好,但他娶的老婆来历不小,姓朱。朱氏的父亲叫朱国祚,朱国祚有个弟弟,叫朱国祯,曾摘取过状元桂冠,给太子朱常洛当谕德官,后来在泰昌、天启年间成为名震四方的阁臣之一。

以朱家的显赫地位,竟然愿意把女儿嫁给赵昌期,可见非常看好这个人的未来潜力。

赵的表现,也确实不负朱家青眼。史书对他的评价是:“慈祥可观,尤加意学校。”可见这个人行事老成,对于文教最为关心。赵知县到任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县学建起一座尊经阁,然后大办文会,会同各乡名士来修撰地方志,在婺源很快赢得交口称赞。

这么一个富有理想主义的知县,对于龙脉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。对烧灰不满的当地乡宦找准机会,在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联名上书,要求加强保龙措施。

士绅们的这一份陈情,透露出目前婺源烧灰的新趋势:“驾言余山无害,实关正脉爪牙。断一指而一身为之痛伤,一节而大势为之疲。”可见这四年以来,灰户们对于龙脉还稍有收敛,但对附近支脉一点不客气,大肆开采。在风水理论里,这种举动同样会惊扰龙脉。

婺源乡宦们在这一份陈情里,反复引用谭昌言、梁应泽等官员的批示,希望赵知县能萧规曹随,继续厉行禁止。有意思的是,他们对金汝谐却只字未提。这也是一种态度,可见地方上对金的姑息态度早有不满。

在文章结尾,乡宦们告诫赵知县:“顽民习玩,非严禁无由摄奸。虽德盛化神,必痛惩始能畏志。”显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,拿出雷霆手段。

赵昌期和前面两任知县的风格都不同,他朝气蓬勃,锐气十足,而且对儒学文教的重视胜过其他一切。他接到陈情表以后,二话不说,叫上县学教谕,两个人亲自去船槽岭勘察。

赵昌期走访了许多当地居民,调研很深入,发现烧灰凿山的情形确实触目惊心,比立保龙禁碑之前还严重。回到县里之后,赵昌期焚膏继晷,连夜撰文,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严厉保龙方案:

第一,旧立灰窑,要全数登记在册,然后在官府的监督下一一推土填埋。

第二,十七、十八、二十三、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,要互相监督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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