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赵云定计剿匪 待得赵云应付完郑休那些千奇百怪的问题,天色已暗。
在小四儿的指挥下,丫鬟们分出几人照顾伤员,余者拾柴生火,贪生怕死活下来的厮仆们则被吩咐去寻找水源打水。
天黑之际,开水已烧,几个轻伤的厮仆则被丫鬟们细心地用热水清洗伤口,看这群人疼的呲牙咧嘴,眼中却满是笑意,何尝不是因祸得福?
那几个贪生怕死的厮仆,表现的格外努力,不仅找了水,拾了柴,还回到被伏击地点找来了食物和帐篷,甚至有人还抓了两只兔子。
他们也不傻,知道之前的畏死行为已经被“大总管”记在了心里,只求此刻能表现的好一些,日后不至于被穿小鞋。
至于跑?他们不敢,背负奴籍的他们,从出生起,奴性便已生根发芽,此时早已根深蒂固。
哪怕有几个胆大的,也不敢在这荒山野岭独自逃窜,万一碰上个狼虫虎豹……就算没被野兽吃,他们也怕被人吃掉。
这里是边城,战区,常年战火,民不聊生,匪患猖獗。“易子而食”的故事,曾是这群厮仆茶余饭后的谈资,在他们眼中,这里的人早已饿红了眼,哪怕是王爷,他们也敢啃!
见识少眼光浅其实也有好处,最起码以讹传讹的那些传言故事,能让他们信以为真,不会轻易尝试危险,保得一命。
普通的米粥,大家像是吃山珍海味般满足;饭后三五人相依偎于背风处,昏昏欲睡。
累了大半天,心神也紧张了大半天,所有人的精神都已是疲累不堪。
有五人,仍旧精神抖擞。
赵云、郑休自不必说,一者身强力壮绝世猛将,一者幸得猛将激动不已。
另外三人,则是小四儿、程雄与那健壮厮仆。
之前郑休询问过那厮仆的名字,得知他叫王大虎,且信口许下承诺,今后定不会薄待他。
而赵云则提议让王大虎跟着自己,可以学点本事。
王大虎生的憨头憨脑,虎背熊腰一身蛮力,长得显老,但其实连二十岁都未到。
赵云的本事,但凡不是瞎子都瞧得清楚,再看王爷对其态度,今后绝对是红人级别。
王大虎不傻,认为哪怕是当个厮仆中的头头,也不如跟着赵云学点本事实际,乐得跪地磕头,激动到这八尺汉子眼泪横流。
一旁的称雄眼热,犹犹豫豫支支吾吾,最后也是咬牙道:“赵将军也教……教教我……可好?”
“云有套锤法,颇为适合大虎,但并不适合程将军,并非有意藏私。”赵云面带一丝愧意。
“可不敢称将军,您折煞小人了。”程雄连连摆手,面带窘迫与一丝失望道:“今后能在赵将军麾下效力,也是程某莫大的福分了。”
赵云佯作失望的摇了摇头:“云倒是希望能与程将军一营处之,但怕是没这福分了。”
程雄愣了愣,呆呆地看着赵云,嘴微张,有些羞愤,却不知该如何应对。
赵云哈哈一笑,拍着程雄的肩膀,侧头望着郑休道:“程将军不必如此,主公对你定会另有安排。”
郑休笑着摇了摇头,这赵云,还真是心思缜密心明眼亮,什么都瞒不过他。
按理说赵云并非这种“杨修式”人物,只能说是郑休的个人魅力在影响,那种潜移默化地将彼此关系平等化的能力,是影响赵云说出此番话的主要原因。
“程雄,你也知道剑溪匪患猖獗,本王到达剑溪的第一件事,就是剿灭匪患。这剿匪将军之职自然非子龙莫属,但本王身边却也不能缺了亲卫,这组建亲卫的重担,就交给你了!”郑休笑呵呵地看着程雄。
亲卫首领,并非要什么武艺高强之辈,但一定要忠心!
程雄的忠心,在先前一战中表现的淋漓尽致。
小四儿需要跟在自己身边,赵云则需要负责剿匪,这亲卫首领,程雄便是不二人选。
三国英雄中,担任保镖的英雄有不少,除开赵云外,典韦、许褚、陈到、周泰皆可胜任。
但这些人,皆有万夫不当之勇,或可率军杀敌,冲锋陷阵,或可阵前斗将,杀敌扬威。
当个保镖头子,有点大材小用了,毕竟现在自己的地位和势力还没有达到那种程度。
待得自己有了曹操、刘备、孙权那些人的势力规模之时,一旦亲征,保镖团肯定要豪华到奢华的程度。
现在嘛,凑合凑合就好了。
剿匪,才是第一重任。
知道自己的封地在剑溪,前身也是做过不少功课的。
剑溪,属于山林地区,匪患也多是山匪,想要剿匪并不容易。
剑溪的人口也少得可怜,虽说想比前线来说属于内地,但毕竟隶属牙泉,前线的粮食、兵源,剑溪肯定是第一选择。